農業溫室氣體排放估算 - 氧化亞氮

從簡單到複雜可以分成三種方法 
  1. Tier 1:最簡單的使用方法,公式最為簡單、使用預設參數值 
  2. Tier 2:類似於Tier 1,但是選擇國家或區域參數,通常會使用較高時間與空間解析度的活動資料,並進行更細緻的分類,以對應特定區域和專業化土地利用或畜牧類別的國家自訂係數。
  3.  Tier 3:較為高階的方法,例如使用基於過程的模型 (process-based model)或依據國家情況量身打造的清查測量系統

氧化亞氮 (N2O)

IPCC(2019) vol. 4,第11章
Tier 1 - 主要方程式如下
N2ODirect-N = N2O-NN inputs + N2O-NOS + N2O-NPRP (Eq. 11.1)
其中 N2ODirect-N: 每年土壤直接的N2O-N排放量, kg N2O-N yr-1 N2O-NN inputs: 每年氮投入所導致的 N2O-N排放量,單位同上 N2O-NOS: 每年土壤有機質管理所影響的 N2O-N排放量,單位同上 N2O-NPRP: 每年因有放牧和糞尿施用所影響的 N2O-N排放量,單位同上 也就是氧化亞氮的排放量主要來自於氮投入和土壤有機值得釋出,但因為台灣的土壤有機質條件未達到IPCC(2019)規範。 其中從氮投入(N2O-NN inputs)的部分可以再進行拆解 N2O-NN inputs = (FSN + FON + FCR + FSOM) * EF1 FSN: 每年化學肥料氮投入量, kg N/yr FON: 每年有機質肥料氮投入量, kg N/yr FON: 每年作物殘體氮(包含地上部與地下部)回到土壤的量, kg N/yr FSOM: 因為田間管理或擾動造成每年有機質礦化釋出的氮量, kg N/yr
N2O-NOS是指有機質土壤分解的氧化亞氮,IPCC (2019) 說明如下 如果土壤符合以下第1與第2項,或第1與第3項的條件,即可被歸類為有機土壤(FAO, 1998): 厚度達10公分或以上。若土層厚度少於20公分,則混合至20公分深度時,其有機碳含量須達12%以上。若土壤在任何時期都不會持續飽和於水中超過數日,且其有機碳含量(重量百分比)超過20%(約等於有機質含量35%)。若土壤會經歷間歇性的水分飽和,且具備以下任一條件:  (1) 若不含黏土,則有機碳含量至少達12%(約等於有機質含量20%);  (2) 若黏土含量達60%以上,則有機碳含量至少達18%(約等於有機質含量30%);  (3) 若黏土含量介於0%與60%之間,則需具備介於上述兩者之間、按比例推算的有機碳含量。 因為台灣的土壤有機碳含量不會超過12%以上,所以其實我們不太需要估算N2O-NOS Tier 2 - 方法2是鼓勵較方法1更細的拆解 如果國家內有比方法1更加細分的排放係數與活動數據,在方法2當中建議可進行拆解,IPCC文件當中建議的案例為不同的氮肥來源,有機質肥料(FON)與化學肥料((FSN))的氮排放係數可能不一樣,因此可以變成以下的方程式 $N_2O_{Direct}{-}N =\sum\limits_{i} (F_{SN}+F_{ON} \cdot EF_{1i} )+ (F_{CR}+F_{SOM}) \cdot EF_1 + N_2O{-}N_{OS} + N_2O-N_{PRP}$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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